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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23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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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采购工作方案.docx
评分细则(1).doc

我院现将对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及截止递交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5日  注: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填写贵公司所参标最低的承受价格,保证中标后能及时服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2023年2月25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寄回我院采购办收(具体联系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请在信封、报价文件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要求密封文件的四周及细缝都要加盖公章),以便联系,投标文件需1份正本,2份副本。
四、评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3年2月25日18:00)后由靖西市妇幼保健院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五、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服务时限:中标服务商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的交货期时间。竞价人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服务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服务商单方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服务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获得其他服务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服务商按照采购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服务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服务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服务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服务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服务商之间商定部分服务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服务商与采购人之间、服务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服务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服务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关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价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没有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报价将被拒绝。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报价人必须对采购文件中报价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方案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3、报价文件的构成
3.1报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响应表
2)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1)食堂经营服务业绩
2)通过餐饮行业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人员资质
十、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861号
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收
联系人:陆主任 0776-6212461

                                             靖西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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